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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通过“三会”强力推动“清廉农村”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来源:青冈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1-1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决策部署,青冈县采取“三会”方式,强力推进全县“清廉农村”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01



从县委层面召开高起点推动会议

▲会议现场

1月17日,青冈县委组织召开了全县“清廉农村”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县委副书记王国栋,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宪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冬明及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清廉农村”建设是“清廉清正青冈”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推进“清廉农村”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青冈县“清廉农村”总体建设意见的通知》要求,在执行“四项制度”、实施“三个教育”、开展“四项监督”、严查“害群之马”、开展“五个整治”等方面持续发力,做到逐项细化、倒排工期、狠抓落实,真正将“清廉农村”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与会人员


会议要求:纪委监委要抓好“清廉农村”建设日常组织协调和工作推进,牵头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各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成立工作专班,“一把手”要主动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宣传部门要统筹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及时总结宣传全县“清廉农村”建设的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在高质量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创新开展有特色、有效果的“自选动作”,打造一批“清廉农村”建设示范村,为全县工作提供借鉴。

02



以监督角度召开主责行业部门

职责落实督办会议

会议现场

为扎实推进全县“清廉农村”建设工作,1月17日下午,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青冈县“清廉农村”建设主责部门工作任务落实督办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冬明通过采取“问落实、问进展、问成效”的方式,进一步压紧压实主责部门责任。


▲主责部门汇报工作


会上,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委巡察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信访局分别围绕《青冈县“清廉农村”建设2022年工作任务清单》要求,对各自承接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
会议要求,各主责行业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县“清廉农村”建设推进会议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清单、找准目标定位、明确抓手载体,做到聚焦重点、倒排工期;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发力,各配合部门要主动对接,积极参与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清廉农村”各项建设目标走向深入。

03



以抓最后一公里落实

监督乡镇召开全覆盖交叉互学会议

为阶段性总结分析各乡镇村推进“清廉农村”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完善举措。1月18日,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按照“室组地”联动架构,将全县15个乡镇分成7个会场,分别组织召开乡镇交叉互学会议。


▲现场观摩学习


会前,7个会场与会人员,分别通过看现场、阅资料、听解说等方式对承接会议乡镇的“清廉农村”建设进行了现场观摩,重点从基础硬件设施、廉洁文化室建设、教育宣传方式、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机制建立、“码上公开”和“码上举报”平台应用、清风讲堂创办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学习。


▲分别召开会议


在乡镇“清廉农村”建设交叉互学会议上,各乡镇党委书记分别针对本乡镇“清廉农村”建设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村党支部书记代表分别就“清廉农村”建设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


▲会议现场


会议要求: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清廉农村”建设主体责任。做到主动谋划思路、细化责任分工、注重问题分析、不断总结凝练、强化目标考核,真正将各项建设任务抓实落靠;乡镇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工作职责。切实肩负起监督责任,做实日常监督举措,持续加强督促指导。并紧紧围绕《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管理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方案》要求,在硬件设施、教育宣传、档案管理、制度完善上狠下功夫,确保各项建设任务的有序推进;村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一线落实”工作职责。要认真承担本村“清廉农村”建设第一责任,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逐项细化,狠抓落实,要大力推广运用“码上公开”“码上举报”等方式方法,充分保障农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快实现组织清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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