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工作动态
首页 > “清廉农村”建设
青冈县纪委监委召开“清风驿站”村(社区)务监督员业务培训暨考核评比部署会议
来源:青冈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3-17

为进一步明确村(社区)务监督员工作职责,系统掌握监督重点,充分发挥监督职能,3月17日,青冈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了“清风驿站”村(社区)务监督员业务培训活动,并对考核评比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徐邦来主持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人黄山,街道办“清风驿站”建设工作牵头负责人,社区纪检委员、监督员在主会场参会,各乡镇纪委书记,各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员通过“钉钉”视频会议系统收听收看。

会上,解读了《青冈县村(社区)务监督员考核办法》,徐邦来同志对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为强化“清廉农村”建设任务落实,真正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最后一公里”,县纪委监委部署开展了“清风驿站”建设。自启动运行以来,各村(社区)务监督员充分发挥日常监督和廉情搜集的职能作用,积极营造了廉洁从政的浓厚氛围,“清风驿站”已成为了维护群众利益的全新阵地。


会议要求,各村(社区)务监督员要不断加强学习,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全力消除工作被动应付和怕得罪人思想,做到知村情、明村务、晓村况,积极开展好各项监督工作。村(社区)务监督员要始终坚持在党组织直接领导和乡镇纪委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找准工作定位,认真履行好监督、协助、排查、化解四项工作职责,做到“在位不越位,到位不出位”。村(社区)务监督员要充分利用好县纪委监委统一印发的《村务(社区)监督员纪实手册》,不定期走进田间地头,居民小区、休闲广场听取群众心声,积极发现问题,及时化解群众矛盾,做到“一事一记一结一报”。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四有”标准,在3月末前全面完成本乡镇(街道)“清风驿站”建设任务,并以屯(委)为单位建立健全党员廉政档案、资产资源档案、人口户籍档案以及日常工作纪实等相关工作资料,同时要严格依照《青冈县村(社区)务监督员考核办法》,强化对各村(社区)务监督员作用发挥情况的考核排名,系统精准地进行评估认定,对工作不积极、不担当、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要坚决予以调换。


▲各乡镇设立分会场


此次培训期间,县纪委监委邀请了相关行业部门业务骨干,紧紧围绕村(社区)纪检委员、村(社区)务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及要求,党务公开、“三重一大”制度和《党支部工作条例》,“三资”管理和惠民惠农政策,以及社会救助政策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讲解,有效提升了村(社区)务监督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分享0
中共青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青冈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黑ICP备20200068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