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9日至23日,县委巡察组分别向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信息科技局、司法局、医疗保障局、党校、生态环境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总工会、工商联、红十字会、融媒体中心、机关工委、文联、保密局、科协、团县委、残联、妇联、档案馆24个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反馈,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好巡察问题整改,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坚决防止数字整改、虚假整改、“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