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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纪委监委关于对4起疫情防控典型问题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
来源:青冈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10-13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疫情防控纪律案件。现将4起典型问题的追责问责情况通报如下:

一、昌盛镇中学校长肖卫东利用人员通行证违规办私事问题

2022年10月9日19时19分许,昌盛镇中学校长肖卫东无视管控规定,其本人在家饮酒后使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管控期间工作人员通行证,其爱人阮春艳使用已无效的2021年管控期间企业工作人员通行证,两人私自外出步行到其父亲家中查看供暖水管是否漏水,又将其父亲家中剩余的饭菜装入塑料袋中携带回家,途中被监督检查组发现。

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肖卫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县教育局对其免职处理;鉴于阮春艳为县农商行职工,非中共党员非监察对象,移交县农商行依规严肃处理;给予县教育局主管疫情防控工作副局长董海峰党内警告处分。

经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对肖卫东免职处理。

二、西城街道新建社区第四居民委主任于萌、县农村商业银行法律事务部经理贾兴文、县农村商业银行建设支行副行长张志群、县农村商业银行祯祥支行副行长杨安行、县农村商业银行办公室副主任徐冶等人违规发放和领取疫情保供蔬菜问题

2022年10月10日晚,西城街道办事处新建社区第四居民委员会在安泰小区B栋共剩余居民保供蔬菜17箱。当日晚18时30分左右,于萌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决定将其中4箱保供蔬菜违规发放给贾兴文、张志群、徐冶、杨安行。贾兴文、张志群在返回途中被监督检查组发现。

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贾兴文、张志群、杨安行、徐冶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西城街道办事处新建社区党总支书记杨国宏批评教育处理;责令西城街道办事处对于萌予以辞退。

三、青冈县第五中学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林槟等人在应急值守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问题

2022年10月9日19点50分,监督检查组在对单体楼管控工作监督检查时,青冈一中红楼看护房值守人员青冈五中教师韩伟按照县第五中学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林槟指令,谎称当晚值班人员为2人,另1人去厕所了,该欺骗组织的行为被监督检查组当场发现。

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青冈五中校长张宏春批评教育处理,给予林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教育局分管单体楼管控工作的教育局党组成员杨剑平警示谈话处理。鉴于韩伟非中共党员非监察对象,将其移交县教育局调查处理。

四、青冈镇利民新邨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作风粗暴、扰乱检查等问题

2022年10月11日9时20分左右,监督检查组在对青冈镇利民新邨小区检查时,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孙丽静拒不配合检查,言语粗暴,行为蛮横,拍打检查用车并阻碍车辆正常通行。在检查组进入小区后,村级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刘兴福鼓动村民下楼聚集向检查组反映诉求。

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青冈镇党委书记赵永志通报批评处理;责令青冈镇党委对利民村党总支书记张振刚给予免职处理。同时,鉴于孙丽静、刘兴福非中共党员非监察对象,责令青冈镇党委、政府对孙丽静、刘兴福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压力较大,容不得丝毫麻痹大意。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以及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要真正做到以案为鉴。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为戒,坚决防止违规行为给我县疫情防控大局带来风险隐患。

要真正做到令行禁止。疫情防控全民参与,任何人都没有特殊待遇,严禁利用工作便利违规出行,严禁违规使用车辆通行证和人员通行证,严禁违反管控规定违规购买、运送任何商品物资,一经发现,一律从严查处、公开曝光。

要真正做到守土尽责。对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部署要求不坚决、不到位,不服从组织安排、违抗命令、临阵退缩,以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一律严查快处,坚决以铁的纪律保障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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