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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青冈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11-05

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享乐奢靡歪风,切实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现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兴华镇双立村党总支书记陈广德、村党总支副书记王振全、原会计宋顺志违规赠送礼品问题。2015年,县水务局无偿对双立村水库水泥坝面、闸门、排水等进行维修,陈广德与时任村委会主任王振全村会计宋顺志共同研究决定,以虚开两工票据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1万元,购买茅台酒、红酒送给时任县水务局局长李某某(已故)以示感谢。合并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陈广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4年4月,宋顺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4年5月,王振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和镇卫生院院长宫春清违规核销私车保险、加油费问题。2020年至2022年,因镇卫生院救护车用车紧张,院长宫春清提出借用职工时某某的私人,用于取送物资等工作。期间该车产生的燃油费、车险费共计6531元,均由宫春清签字后入账核销。合并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5月,宫春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永丰镇同德村党总支书记刘宝金违规操办订婚宴问题。2024年2月,刘宝金在永丰镇同德村军福酒店内为其子违规操办订婚宴,分两批次共筹备酒席20桌,违规收取礼金2.07万元。2024年4月,刘宝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在正风肃纪反腐力度持续加大的态势下,上述党员干部仍然漠视纪律规矩,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失守、顶风违纪,充分反映出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切实吸取上述案件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为戒,从内心深处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严重危害, 以作风树新风,真正筑起拒风防腐的思想防线。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引导教育党员干部学纪、知纪、守纪。县纪委监委将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部署,聚焦关键少数,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享乐奢靡问题露头就打、严肃查处,对党的二十大之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及时通报典型问题,以正风肃纪反腐实际成效,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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